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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代收北京移动公司手机费:

  一、此项业务(包括“全球通”业务)在所有联网网点开办。
  二、此项业务除每月2日不做收费外为全月缴费,收费时间为网点的营业时间。
  三、正常收费期为每月5日—次月4日,出帐日为2日,超过交费期于5日起停主叫并产生滞纳金,9日仍未交费停机。计费帐期为1日—31日。
  四、办理此项业务所用发票是“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代办业务专用发票”。所用发票及单册的请领按现业务处理规定办理。
  五、代收北京移动公司手机费的话费与信息费分别打印在两张发票上。
  六、取消交易只能取消当天业务,次日不能取消。
  七、用户想要查询话费金额时,请拨打移动公司的查询电话“1861”。
  八、如果用户被停机后来交费时,交费之前要关机,交完费后过十分钟方可开机。用户交费后四小时内即可复话,如四小时后仍不能使用,请拨打人工咨询电话“1860”进行咨询。
  九、邮局只负责代收手机话费,不受理话费争议。其它有关此项业务的咨询、查询、争议均由北京移动公司负责。
  十、收费方式为支票时,需确定支票妥收入帐后方可做缴费。

北京邮政信息技术局